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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

银保监会新规:长期健康险产品犹豫期不得少于15天

时间:2019/11/13 10:28:28   作者:   来源:   阅读:5485   评论:0
内容摘要:据银保监会官网消息,12日,银保监会发布《健康保险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规定,长期健康保险产品的犹豫期不得少于15天,保险公司销售健康保险产品,不得强制搭配其他产品销售,该《办法》自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指出,今年前三季度,健康保险保费收入5677亿元,同比增长31%,占人...

据银保监会官网消息,12日,银保监会发布《健康保险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规定,长期健康保险产品的犹豫期不得少于15天,保险公司销售健康保险产品,不得强制搭配其他产品销售,该《办法》自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


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指出,今年前三季度,健康保险保费收入5677亿元,同比增长31%,占人身保险市场的22%,健康保险产品结构、服务内涵、保障人群都发生了巨大变化。从发挥功能和作用方面看,健康保险已成为国家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保险业服务民生的重要领域。这些对健康保险制度建设和市场监管提出了许多新的问题和挑战。为进一步强化监管,有效满足人民群众对健康保障的需求,对原《办法》进行了必要的修订。

《办法》共九章。第一章为总则部分,明确了《办法》的目的依据和适用范围,并对健康保险的分类和相关概念作出规定。第二章明确了健康保险的经营条件,对保险公司专业能力提出了要求。第三章、第四章对健康保险产品的开发设计、备案审批、销售和理赔管理等作出了明确规定。第五章明确和统一了财产险、人身险公司健康保险业务准备金评估规则。第六章对保险公司提供健康管理服务进行了规范,鼓励健康保险与健康管理服务相结合。第七章至第九章对再保险管理、法律责任及《办法》实施等作了规定。

中新经纬客户端对比发现,《办法》对长期健康保险产品的犹豫期进行了调整。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2006年8月7日发布的《健康保险管理办法》(保监会令2006 年第8号)中规定,长期健康保险产品的犹豫期不得少于10天。而此次《办法》规定,长期健康保险产品的犹豫期不得少于15天。

另外,《办法》在第四章销售管理中还规定,保险公司销售健康保险产品,不得强制搭配其他产品销售。在第六章健康管理服务与合作中明确,健康保险产品提供健康管理服务,其分摊的成本不得超过净保险费的20%。

谈到《办法》的创新规定,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办法》修改过程中广泛征求了相关部委、地方政府、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保险公司和社会公众等意见,结合健康保险市场情况,提出了一些明确的要求。比如:完善健康保险的定义和业务分类,将医疗意外险纳入健康保险范畴;统一财产险和人身险公司健康保险的监管制度、经营规则和准备金评估标准;鼓励健康保险产品针对医疗新方法、新药品、新器械提供保障,支持医学进步,促进健康产业发展;引导保险业发挥社会责任,针对贫困人口给予倾斜支持,助力健康扶贫工作;明确长期医疗保险可以进行费率调整,应对疾病谱变化、医疗技术进步带来的医疗费用上涨,并支持健康保险产品结构向长期化方向发展;要求保险公司销售健康保险产品时严格执行备案或者审批的条款和费率,不得强制搭售其他产品;禁止保险公司非法搜集、获取被保险人除家族病史之外的遗传信息、基因检测资料等;支持健康保险与健康管理相结合,提供疾病预防、慢病管理等服务,降低健康风险,减少疾病损失;顺应互联网时代特点,支持通过数字技术等手段方便健康保险合同履行。

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下一步,银保监会将继续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健康保险的部署要求,推动健康保险更好地服务国家医改工作和健康中国战略的实施:一是做好《办法》的宣传工作,引导行业回归保障,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保障需求。二是完善健康保险相关制度。完善重大疾病定义、修订重疾发生率表,用足用好税优健康保险政策,研究制定保险业健康管理服务指引,鼓励保险业参与国家长期护理保险试点等。三是加大监管力度,规范健康保险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健康保险持续稳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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